第十一章 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(6/9)
我会如讨厌熊孩子,也是开始的。
而后,当打击乐和说唱歌行之时,这熊孩子不从哪里听说,带着魔的骨头,是的魔鼓棒材,可以附带嗨翻全场的魔共振效……..
而级的骨类魔材,除了龙骨,就是不死生的终极——巫妖了。
吧,的乐队“骷髅摇滚”的确震撼了这座城市,若是作为乐器还不是一员,称赞肋骨的音出,我怎兴的来。
当从故书中听说了冰雪城堡和凛冬群后,居异开的搞个个以骨头为主的雕塑艺术。
“我们这里没有冰雪,有硫磺….大的硫磺是有毒的,不过,我们也是著名的亡灵之,用亡灵来雕塑吧!我的艺术细胞在熊熊燃烧。”
当这丫头离开这座城市,到面祸害世界的时候,整座城市陷了狂欢之中,而兴的,恐怕,还是城东区祸害的够呛的亡灵们了。
无头骑士马球大赛、骷髅舞王选拔、女妖的“我是歌王”,对亡灵完全没有人应有的恐惧,整个DC区,搞成了一个以死亡为主的亡乐园。